中新社北京12月5日电 题:跨文化对话如何进行?
作者 卜松山(Karl-Heinz Pohl) 德国汉学家,特里尔大学汉学名誉教授
围绕“跨文化对话”,我在本文中提出方法论层面的十点思考,涉及如何进行跨文化对话,以及跨文化对话的影响参数、局限性和有利条件。
第一,对话双方的关系。传统理解中,对话以双方的平等为前提,即德国哲学家哈贝马斯著名的概念“无支配话语”(domination-free discourse)。但由于政治、经济、文化和军事力量不同,或由于发展标准各异,双方的实际关系往往是不对等的,这也是造成“霸权主义话语”(hegemonic discourse)的原因。
第二,语言。文化对话所使用的语言类别——当下主要是英语——也会导致不对等。20世纪两位美国语言学家提出著名的萨皮尔—沃尔夫假说(Sapir-Whorf hypothesis),就是关于语言的相对性。该假说指出,一种语言的结构会影响其使用者对世界的感知。这点也为尼采和维特根斯坦所认同。
第三,历史经历是跨文化对话的重要背景。欧洲的政治话语形成于毁灭性的宗教战争、激烈的国家竞争、征服新世界、惨绝人寰的种族屠杀和近代启蒙哲学。而东亚没有经历与之相对应的历史。这是不同文化评价某些争议问题时的决定性因素,也即德国的埃及古物学家扬·阿斯曼(Jan Assmann)所说的“集体记忆”或“文化记忆”。
第四,象征定位(symbolic orientation)。我认为这是文化身份认同的基础(除语言外),包括不同比喻、神话、观念与典故形成的文化架构以及文化、艺术、宗教与哲学的关联。例如,中国人常提孔子,而西方人会提柏拉图,中国人可能引用杜甫的诗,而西方人更喜欢莎士比亚戏剧。
第五,民族中心主义。这是跨文化理解的一大障碍,但也是所有文化的共同点。对于每个文化主体来说,认为自己的所知所想最重要,往往会阻碍跨文化对话。但从文化诠释学视角来看,恰恰需要一个坚定的中心,一个能为自己定位的框架,才能接近、理解另一种文化。这是对自我文化背景的一种自觉意识,我称之为“‘被反思’的民族中心主义”,相对而言,这种意识对跨文化对话有积极作用。
第六,以自身理想模式去判断对方现实。这种倾向是一个常见的陷阱。因为人们通常不考虑历史发展进程,也不接受对方以其理想模式来审视判断自身所处的现实。这给跨文化理解带来桎梏。
第七,相似性陷阱(similarity trap)。这是语言学习中的一种现象,它基于以下假设:由于两个事物表面具有相似性,人们倾向于认为二者实质上并无不同,但事实往往并非如此。例如,中国人和日本人都用汉字,但日本人常以不同方式使用它们,相同的字符却有不同含义。另一个例子是礼仪行为的社交含义,中西方都有礼仪行为,但同一行为可能在西方有消极含义,而在中国有积极含义。
第八,意识形态上的普遍主义(universalism)信念。这也是跨文化对话的一大障碍。普遍主义者认为,普适的文化法则需要得到贯彻,当文化意味着差异,它就成了负面事物。因此,普遍主义者会试图尽快消除所有文化差异。
第九,历史相对主义(historical relativism)。这一问题至关重要,对于评估西方国家和世界其他地区的不同发展阶段十分必要。例如,关于美国基本权利的履行,1776年《独立宣言》宣称人人生而平等,但到了20世纪和21世纪的今天,美国仍然普遍存在种族歧视。这种评估结果不是文化相对主义,而是历史相对主义。
第十,跨文化对话不应被理解为师生间的对话,即学生单方面接受教师的观点,而应建立在相互促进、增进理解的基础之上。
基于以上思考,我认为跨文化对话应具备四个要点:一是要有对自身标准的历史性反思和自觉意识;二是了解对方文化的各个层面,特别是价值体系的逻辑;三是寻求共同理念;四是对改变视角持开放态度,拥有乐于从对方处获取新知的意愿。(完)
专家简介:
卜松山(Karl-Heinz Pohl),德国汉学家、美学家,德国特里尔大学教授,1945年出生于德国萨尔路易。曾任德国图宾根大学中国文学与哲学教授,特里尔大学文学与媒体学院前院长、汉学系主任。研究领域为中国哲学史、伦理学与中国近现代美学、中西跨文化交际与对话。著有《中国美学与文学理论》《全球化语境里的中国思想》《与中国作跨文化对话》《发现中国:传统与现代》等学术专著专论,译著有《桃花源——陶渊明诗集》《李泽厚<美的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