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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朗之后 美国下一个制裁目标是中国?

2018年11月03日 04:33   稿件来源:旅罗华人报  【字体:↑大 ↓小

 

 

  下周一,美国就将正式恢复对伊朗的制裁措施。与伊朗进行石油等商品贸易的外国企业,将会遭到禁止进入美国市场的惩罚。世贸组织前总干事日前则警告称,美国今后有可能用这种备受争议的做法针对中国,迫使跨国企业撤离中国。  

  据德媒在线报导,世贸组织前总干事拉米(Pascal Lamy)在本周于巴黎召开的一次国际投资会议上指出,欧盟方面必须为美中贸易战进一步恶化做好准备。这位法国籍政治人物说,面对美国即将恢复的对伊朗制裁,许多欧洲企业在权衡利弊之后,不得不撤出伊朗市场;相似的美国"长臂管辖"策略也有可能日后针对中国,欧盟各成员国政府必须要做好思想准备。"如果美国决定更进一步,不仅仅用贸易手段来打击中国,而是像现在针对伊朗那样动用制裁措施,那么我们欧洲就会遇到大麻烦。" 

今年5月,特朗普宣布美国退出2015年达成的伊朗核协议,重启制裁措施,从而迫使德黑兰方面在核问题上作出更多让步。尽管欧盟方面表示,将坚持与伊朗的核协议,并宣布会出台措施来帮助在伊朗经营的欧洲企业规避美国制裁,但是许多原本忙于抢占伊朗市场的欧洲企业仍然纷纷撤离伊朗,他们担心如果继续与伊朗方面交易会招致美国的惩罚,影响其在美国市场的经营。

如果白宫方面也对中国方面采取类似的制裁,欧洲企业将受到更大的冲击。欧洲企业大多是在2015年伊核协议达成、国际制裁解除之后才纷纷抢滩登陆伊朗市场,迄今不过短短数年时间,投资规模相对有限。而欧洲与中国之间的贸易规模则要大得多。根据欧盟委员会的数据,中国目前是欧盟的第二大贸易伙伴,规模达5730亿欧元,仅次于美国(6310亿欧元)。欧美、欧中贸易额相加,占到欧盟外贸总额的1/3。如果美国强迫欧洲企业在对华贸易、对美贸易之间"二选一",将令欧洲经济难以承受。

国际法院要求华盛顿解除对伊制裁 美表示不服

联合国国际法院下令,美国必须取消对伊朗的"人道"物资制裁——美国总统特朗普在退出伊朗核协议后恢复了该制裁。对于该裁决,伊朗表示欢迎;美国则表示不会依据裁决行事。

目前,美国的这种强迫"二选一"的做法,暂时还仅限于国家层面,即美国与加拿大、墨西哥最新签署的北美自贸协定中的"毒丸"条款。该条款规定,如果任何一个协定签字国与一个"非市场经济国家"也签署了贸易条约,剩余的其他签字国就可以在六个月内退出协定、另立新约,也就是将与"非市场经济国家"签订条约的国家排除出既有的自贸协定。外界普遍认为,此处的"非市场经济国家"特指中国。

就在10月初,美国商务部长罗斯(Wilbur Ross)在接受路透社采访时表示, "毒丸"条款有可能会被复制到将来美国与其他贸易伙伴的自由贸易协定中。根据罗斯的这一说法,正在谈判中的美欧自贸协定,将会在欧盟与中国达成自贸条约时自动终止,从而阻止欧盟与北京更为紧密的贸易合作。罗斯表示,该条款是"一项堵住贸易协定中漏洞的举措",这些漏洞造成中国的贸易、掠夺知识产权和行业补贴行为"合法化"。他希望以此加大对中国施压,要求中方做出重大经济政策变革。

有消息称,美国在与日本谈判新的贸易条约时,也试图加入"毒丸"条款。分析人士认为,华盛顿希望用这样的手段迫使其盟友在美国和中国之间做出选择。

欧洲能否反制美国?

2017年,中国资本在欧洲入境交易中的比例已经达到了创纪录的20%,美中互相加征关税,也在一定程度上助推中欧贸易的增长。

在本周的国际投资会议上,拉米呼吁欧洲各界高度关注下周正式恢复的美国对伊朗制裁,从而为今后可能出现的美国对华制裁做准备。他还建议欧洲方面在既有的法律框架下加强对美国"长臂管辖"的反制手段,其中包括禁止配合白宫实施"长臂管辖"的美国金融机构在欧盟运作、在跨境贸易中改用欧元规避美国监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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