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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证照分离”改革首批51项行政审批事项

2017年07月12日 16:15   稿件来源:南方日报  【字体:↑大 ↓小

  南方日报讯 (记者/董有逸 通讯员/陈日胜)11日,江门召开“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动员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推进会,并举行全市首次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行动启动仪式。笔者从会上获悉,作为珠三角唯一一个“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地级市,江门目前已将51项市、县级行政审批事项列入首批后置审批改革目录,今年下半年将全面推行“双随机”跨部门联合抽查,为全省推行“证照分离”改革探索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广东是全国第一个在全省范围部署“证照分离”改革的省份。根据《广东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总体方案》,江门于今年5月正式获批成为试点城市。此后,该市正式启动商事登记后置审批事项分类改革,将51项市、县审批事权事项列入首批后置审批改革目录,并采取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审批改告知承诺、加强准营管理等四种方式进行改革,其中取消审批3项、改备案10项、改告知承诺12项、加强准营管理26项。

  江门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江门首轮“证照分离”改革涵盖了简政(减证)放权、事中事后监管、便利化服务等三大方面,涵盖了后置审批事项分类改革、“多证合一”改革、“双随机一公开”等10项具体改革任务,将大大降低商事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

  江门市市长刘毅在会上表示,接下来江门将紧盯目标任务,大力压减后置审批事项,创新服务审批方式,加快建立完善改革后续监管配套机制,扎实推进各项监管工作,推进改革向前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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