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汕头讯 (全媒体记者陈家源) 昨日(3月27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关于汕头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原则同意《汕头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年)(2017年修订)》,要求汕头市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逐步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批复明确,汕头是我国经济特区,海上丝绸之路重要门户,粤东中心城市。要求汕头从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等方面进行规划发展。
批复要求,到2020年,汕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222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205平方公里以内;同时要求汕头发展轨道交通,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并加强与潮州、揭阳分工合作,推进汕潮揭一体化发展。
国务院在批复中还强调,汕头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批复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广东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