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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尔多瓦宪法法院裁定摩官方语言为罗马尼亚语

2013年12月08日 18:17   稿件来源:新华网  【字体:↑大 ↓小

  新华网布加勒斯特12月5日电(记者 林惠芬)基希讷乌消息:据摩尔多瓦媒体5日报道,摩尔多瓦宪法法院日前终审裁定,摩尔多瓦的官方语言为罗马尼亚语。

  根据宪法法院的裁定,《独立声明》是宪法的法律和政治基础,之后的任何文件都不得与《独立声明》的原则相冲突。据此,宪法中关于摩官方语言的规定必须与《独立声明》中关于摩官方语言为罗马尼亚语的条款相一致。

  不久前,摩尔多瓦以自由党为主的部分议员上诉至宪法法院,要求裁定宪法中关于官方语言的表述应符合《独立声明》的文本。

  此间分析人士认为,尽管议会必须无条件地执行宪法法院的上述终审裁定并对宪法相关内容进行修改,但根据议会现有格局,修宪进程将不会一帆风顺。

  摩尔多瓦1991年8月宣布独立时在其《独立声明》中规定罗马尼亚语为摩官方语言,但1994年通过的新宪法将国家的官方语言定为摩尔多瓦语。

  罗马尼亚是第一个与摩尔多瓦建立外交关系的国家。历史上,摩罗两国曾共同组建国家,两国人民有共同的血统、文化、语言和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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