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市民对养生和保健的需求越来越大,保健食品应运而生。然而,清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保健食品是一类特殊的食品,对特定人群具有一定的调节作用,不能治疗疾病,不能替代药物。如患有疾病,应当到医院及时就诊,并在医生指导下使用药品,千万不能把保健食品作为药品,以免延误病情。
保健食品应有“蓝帽子”标志
据清远市食品药品监督局介绍,保健食品是指具有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获得卫生部或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保健食品,其产品标签上印有保健食品标志。保健食品标志为天蓝色,俗称“蓝帽子”。
2003年以前保健食品审批的部门为卫生部,国产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为卫食健字(年份)第×××号,进口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为卫进食健字(年份)第×××号、卫食健进字(年份)第×××号。
2003年以后保健食品审批的部门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目前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产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为国食健字G200××××,进口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为国食健字J200××××。
官方网站可查保健食品真伪
如何查询保健食品的真伪,是很多消费者关注的问题。对此,清远市食品药品监督局提醒,可以通过下面的方式查询:
首先要记下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然后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sfda.gov.cn)查询其真伪,查询的步骤如下:
打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主页→点击数据查询→点击国产保健食品/进口保健食品→输入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即见到要查询的信息。
举报保健食品违法行为可获奖励
消费者应到合法的店铺购买保健食品,购买时要看保健食品的外包装是否有蓝帽子标志,要查看包装的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内容,不要购买过期的保健食品,要妥善保管好票据,因为票据是投诉、索赔、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的重要凭据。
清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目前全国正在大力开展打击保健食品“四非”(非法生产、非法添加、非法销售、非法宣传)专项行动,若发现涉及保健食品的违法行为,可直接向清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电话:0763-3385792,一经查实,将按照规定给予奖励。
夏日购买冷饮
要“七注意”
“我在超市买了一盒和路雪,吃的时候发现味道不对,一看盒子才发现是去年7月份生产的。”入夏后,冷冻饮品畅销,但不少消费者在购买这些商品时常会忽略生产日期,最终影响食用。市民彭先生最近就中了招。对此,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此类商品一定要做到“七个注意”。
一、在选购食品时要注意经营场所储存条件,注意经营场所内环境。冷饮等商品必须按照指示存储在低温的环境中;
二、要选择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齐全,信誉好、规模大的商场或超市进行购买,并注意索要购物凭证,一旦出现问题好作为维权的凭证;
三、要查看冷饮产品是否有“QS”标志。“QS”是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及市场准入的标志,冷冻饮品、纯净水、矿泉水等冷饮类产品必须强制执行QS质量安全认证;
四、要仔细察看产品外包装上是否具备完整的中文标注的品名、主要成分、净含量、执行标准、卫生许可证号、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
五、要注意查看产品色泽是否与品名相符,不要过分追求产品外观鲜艳,若其颜色过于鲜艳且不自然,就有可能是添加了过量色素;
六、要选购包装完整、封口完全的产品。仔细查看产品包装是否完好无损,产品包装或封口不完全,容易造成二次污染,影响产品卫生状况。选购时,如果产品包装粗糙、破损、漏气、开裂、变形的冷饮最好不要购买,最好不要购买;
七、要注意查看冷饮经营摊点的卫生状况。切不可贪图便宜,购买食用街头流动摊贩自制的冷饮果汁饮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