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一华商被罗当地财政局罚款8000欧元进货发票增值税 华商困惑

2013年07月05日 14:20   稿件来源:旅罗华人报  【字体:↑大 ↓小

  旅罗华人报讯 昨天,一罗马尼亚外地城市何姓女士华商给本报社来电话,诉说自己在外地经营的一家商店在近日被当地财政局索付8000欧元左右的进货发票TVA税款,罚款理由是原进货发票公司已经关闭,而且没有付发票开出的商品TVA税,根据罗马尼亚法律,何女士应补交近3年已关闭的上家公司开出发票且未付TVA税的全部TVA金额。

  何女士说,她的公司一直按照罗马尼亚法律经营,也经受过多次税务检查,都对她经营的公司评价很高,这次突如其来的罚款使她感到非常的震惊,她说不知道罗马尼亚有没有这条法律,从一般道理来说,我们作为一般商人,进货时候根本不可能立刻判断出进货发票的合法性,也不能知道开发票的公司是否在正常经营。罗财政人员说,这是两三年前罗马尼亚做出的一项法律规定,他们是依法办事。

  何女士没有在罚款单据上签字,因为她虽然会说些罗语,但罚款单上所写的内容何女士还是不太清楚,所以不敢随便签字。

  何女士说她最近从国内带了一万欧元左右现款,并且有海关手续,带来的现金基本都进货了,生意又不好,现在根本就没有能力再交付罚款了。

  何女士来电话求助咨询到底该怎么办?签字还是不签字?罚款交还是不交?罗马尼亚到底有没有这条法律?财政局只给她几天期限,她不知道该怎么办好---

  希望清楚罗马尼亚有关法律的华商积极提供合理建议,因为遇到这一问题的可以说不仅是何女士一人,这个问题明确了会给大家的经商活动带来积极的影响,引以为戒,合法经商,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编辑 华言

  推荐阅读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供稿信箱 | 联系方式                Copyright 2008-2012 www.china-eu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